退役士兵
日期:2021-04-04 20:29:53  发布人:电气工程系  浏览量:77

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士兵。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退伍士兵原为部队士兵战士,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一、退役安置

1、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2、定向考录:①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我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②改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③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扶持就业: ①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②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土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③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二、退役复学、复工

1、复学升学:①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②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③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④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从2020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⑤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⑦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⑧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复工复职:①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②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③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④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两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两年协议义务。

核发:电气工程系 点击数:7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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